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预计3月底启动
申报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2.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5.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6.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7.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8.202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申报要求
(一)申报意向材料内容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或组织名称、国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省内合作的主要单位、对推动我省对外科技合作和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的主要贡献。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学科分类、任务来源、项目起止时间、奖励类别、报奖等级;
2.项目简介;
3.主要科技创新;
4.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
6.论文(专著)目录;
7.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
(二)申报意向材料时间
郑州市:请于3月15日17:00前,将意向申报材料(首页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单独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cgc@126.com,并与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确认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常见问题解答
1.2022年参评但未获奖的项目2023年可以继续被提名吗?
答:2022年已提交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未授奖的项目,如无新突破,2023年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申报。
2022年已提交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未授奖的项目,如2023年再次申报,须提交“关于***项目突破性进展的说明”书面材料,内容应包含:①科技创新实质性突破情况;②知识产权、经济社会效益对比说明;③其他情况;④第一完成人签字,第一完成单位加盖公章。并将以上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科技奖励处邮箱hnskjtjlb@163.com;纸质材料与提名书材料分开装订,装入同一档案袋一并报送。
2022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2023年可以继续申报。
2.一个完成单位(如**大学)的多个项目能否通过多个提名单位进行提名?
答:可以。一个完成单位的多个项目可以按照属地化原则或者行业部门主管原则,通过不同提名单位进行提名。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提名单位进行提名,不得重复提名
3.由于未及时缴纳专利费,有效状态为失效的专利,是否可以作为科技创新支撑材料提交?
答:可以提交。该失效专利可以作为支撑该完成人贡献成立的旁证材料;但不得作为符合提名等级条件的科技创新支撑材料(即在核实该成果的科技创新支撑材料是否符合提名等级条件时,失效专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